阮籍(210~263),三国魏诗人。字嗣宗。陈留(今属河南)尉氏人。竹林七贤之一,是建安七子之一阮瑀的儿子。曾任步兵校尉,世称阮步兵。崇奉老庄之学,政治上则采谨慎避祸的态度。阮籍是“正始之音”的代表,著有《咏怀》、《大人先生传》等。

轶事典故

醉酒避亲
  司马昭为了拉拢阮籍,就想和阮籍结为亲家,阮籍为了躲避这门亲事开始每天拼命地喝酒,每天都是酩酊大醉,不醒人事,一连60天,天天如此,那个奉命前来提亲的人根本就没法向他开口,最后,只好回禀司马昭,司马昭无可奈何地说:“唉,算了,这个醉鬼,由他去吧!” (详见《晋书·阮籍传》)

青白眼
  阮籍不经常说话,却常常用眼睛当道具,用“白眼”、“青眼”看人。对待讨厌的人,用白眼;对待喜欢的人,用青眼。 据说,他的母亲去世之後,嵇康的哥哥嵇喜来致哀,但因为嵇喜是在朝为官的人,也就是阮籍眼中的礼法之士,于是他也不管守丧期间应有的礼节,就给嵇喜一个大白眼;后来嵇康带着酒、夹着琴来,他便大喜,马上由白眼转为青眼。

蔑视礼法
  阮籍好酒,他家旁边就是酒店,女主人是个年轻漂亮的小媳妇。阮籍常和王戎去吃酒,醉了就若无其事地躺在人家旁边睡着了,根本不避嫌。那家的丈夫也不认为他有什么不轨的行为。魏晋时期,男女授受不亲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可是阮籍全不放在眼里。一次,他嫂子要回娘家,阮籍不仅为嫂子饯行,还特地送她上路。面对旁人的闲话、非议,阮籍说:“礼法难道是为我辈设的吗?” 

阮籍遭丧母
  阮籍为母亲服丧期间,在晋文王(司马昭)的宴席上喝酒吃肉。司隶校尉何曾也在座,他对文王说:“您正在以孝治国,而阮籍却在母丧期间出席您的宴会,喝酒吃肉,应该把他流放到偏远的地方,以正风俗教化。”文王说:“嗣宗如此悲伤消沉,你不能分担他的忧愁,为什么还这样说呢?况且服丧时有病,可以喝酒吃肉,这也是符合丧礼的呀!”阮籍依旧在喝酒吃肉,神色自若。

诗词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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