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朱元璋(1328年—1398年6月24日),字国瑞原名重八,后取名兴宗,濠州钟离人(今安徽凤阳),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聪明而有远见,神威英武,收揽英雄,平定四海,纳谏如流,求贤若渴,重农桑,兴礼乐,褒节义,崇教化,制定的各种法规都很相宜,前所未有。但他性格严明,晚年偏好诛杀,使得一代开国元勋很少有善始善终者,这是他的缺点。

为政举措

  政治

  ●政治改革

  参见:胡惟庸案、蓝玉案、锦衣卫、巡检司

  一、中央改革和清理权臣

  明初官僚机构沿袭自元朝。朱元璋进行了改革,在中央废除中书省,明初中书省负责天下政务,其长官为左、右丞相,位高权重,丞相极易与皇帝发生矛盾,明朝时以胡惟庸任相后最甚。胡惟庸势力逐大,威胁皇权。且日益骄横,懈怠政事。于是,1380年,朱元璋以擅权枉法的罪名处死了胡惟庸和有关的官员,同时宣布废除中书省,不再设丞相。

  1393年,锦衣卫指挥使参奏蓝玉谋反,朱元璋随即令人将其拿下,并由吏部审讯。当吏部尚书詹徽令蓝玉招出同党时,蓝玉大呼:“詹徽就是我的同党!”话音未落,武士们便把詹徽拿下。三天后,朱元璋将蓝玉处死,尔后是大规模的清洗和株连。

  1382年,出于监控官员的需要,朱元璋将管辖皇帝禁卫军的亲军都尉府改为锦衣卫,并授以侦察、缉捕、审判、处罚罪犯等权力,这是一个正式的军事特务机构,由皇帝直接掌控。它有自己的法庭和监狱,俗称“诏狱”,诏狱里采取剥皮、抽肠、刺心等种种酷刑。朱元璋还让锦衣卫在朝廷上执行廷杖,有很多大臣惨死杖下,工部尚书薛祥就是这样被活活打死的。朱元璋派出大量名为“检校”的特务人员,暗中监视。有一次,学士宋濂上朝,朱元璋问宋濂昨天在家喝酒没有,请了哪些客人,宋濂一一照实回答。朱元璋听后满意地说:“果未骗朕。”

  但是到了晚年朱元璋逐步废除了锦衣卫及其特权,以及一些比较残酷的刑法。[135-137] 

  二、地方改革

  在地方废除行省制,设立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分别担负行中书省的职责,三者分立又互相牵制,防止了地方权力过重。[132]  [8]  在各府县的重要地方,朱元璋还设置了巡检司,负责把关盘查、缉捕盗贼、盘诘奸伪。

  ●打击贪官

  参见:郭桓案、空印案、大诰

  朱元璋出身贫苦,受贪官污吏的敲诈勒索,所以,登基后在全国掀起了“反贪官”运动,矛头直指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贪官污吏。

  首先,对贪污六十两银子以上的官员格杀勿论。他发现御史宇文桂身藏十余封拉关系私托求进的信件后,立即派人对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府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从上到下贪污腐败现象极其严重,他龙颜大怒,立即诏令天下:“为惜民命,犯官吏贪赃满六十两者,一律处死,决不宽贷。”[139]  并称:从地方县、府到中央六部和中书省,只要是贪污,不管涉及到谁,决不心慈手软,一查到底。

  其次,从自己身边“高干”开刀。明初的中书省下属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中,由于大量留用元朝的旧官吏,以及一些造反起家的功臣。他们有恃无恐贪赃枉法。朱元璋对这些官员进行惩处。

  朱元璋在位处理的贪污案

  洪武十五年 户部官员与地方官府勾结,采取预先空白报表盖印后私自填充虚假支出数额营私肥己贪污财物。朱元璋发现后,立即将各地衙门管印的长官全部处死;副长官打百棍边疆充军。
  洪武十六年 刑部尚书开济接受一死囚家贿银万两,用另一死囚做替死鬼。还勒索其他罪囚家人钱物,并导致一家二十口人全部自杀。 
  洪武十八年 又查出户部侍郎郭桓和各司郎中、员外郎与各地到中央缴纳课税的官员结成贪污团伙,采取多收少纳、捏报侵欺手段贪污国库物资折合粮食达两千四百万石的犯罪事实。朱元璋将这些贪官统统处死,各省、府、县牵连人员无一幸免。
  洪武十八年 工部许多官员借营建宫廷之机,采取虚报工匠工役人数天数多领工银,发放时克扣工匠银两私吞。朱元璋在一次突击检查中就查处侍郎韩铎、李桢贪污受贿案,并且带出中央专门派去监督工部的工科给事中。 
  洪武十八年 兵部侍郎王志把征兵之机当作生财之道,接受逃避服兵役的世袭军户所送贿银达23万两。朱元璋把他也送上断头台。
  洪武十九年 刑部郎中、员外郎受贿虚报死亡并私放两死囚。这些贪官都被朱元璋斩首。
  洪武十九年 礼部侍郎章祥,伙同员外郎辛钦,私自侵吞皇帝赏赐公主婚礼的银两,被朱元璋拿了个正着。朱元璋为了监督各级官吏行为,专设都察院御史和六科给事中职位。
  洪武十九年 都察院御史刘志仁奉命去淮安处理一宗案件。到达后他故意拖着案子不审,吃了原告吃被告,勒索两家许多钱物,还诱奸良家民女。后被朱元璋处死。朱元璋又查出六科有61个给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贪污受贿行为,一一做了处理。
  洪武二十五年 户部尚书赵勉伙同老婆内外受贿十几万银两东窗事发,结果夫妻二人被斩。

  第三,朱元璋利用残酷刑法处置贪官,采取“剥皮揎草”、挑筋、断指、断手、削膝盖等酷刑。“剥皮揎草”刑法,就是把那些贪官拉到每个府、州、县都设有的“皮场庙”剥皮,然后在皮囊内填充稻草和石灰,将其放在处死贪官后任的公堂桌座旁边,以警示继任之官员不要重蹈覆辙,否则,这个“臭皮统”就是他的下场。这种举措震慑了一批官员,使他们行为大为收敛。

  第四,朱元璋对自己培养的干部决不姑息迁就。为了培养和提拔新力量,朱元璋专门成立了培养人才的国子监,为没有入仕的年轻读书人提供升迁机会。他对这些新科进士和监生厚爱有加,还经常教育他们要尽忠至公,不为私利所动。然而洪武十九年,他派出大批进士和监生下基层查勘水灾,结果有141人接受宴请,收受银钞和土特产品。对于那些受贿人员全部处理。

  第五,朱元璋制定整肃贪污的纲领——《大诰》和《醒贪简要录》。《大诰》一书是他亲自审讯和判决的一些贪污案例成果的记录,书中还阐述他对贪官态度、办案方法和处置手段等内容。朱元璋下令全国广泛宣传这本书;他还叫人节选抄录贴在路边显眼处和凉亭内,让官员读后自律,让百姓学后对付贪官。 

  第六,允许民间百姓上访。明朝允许百姓扭送不法官吏。如果官吏在征收税粮以及摊派差役作弊曲法,百姓可以向上级官吏举报,也可以直接扭送。对于封建时代而言,完全打破了一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惯例。赋予百姓直接查送官吏的权力,是中国几千年法治史中破天荒的政治创举。上访,在明朝受到了朝廷的保护,不仅如此,对于应当接访而没有接访处理的上级官员,亦要依法论处。

  此外,朱元璋在午门外特设“鸣冤鼓”,民间百姓若有冤情在地方讨不回公道,可上京击鼓直接告御状。

  朱元璋以残酷的法律严惩贪官污吏。其决心之大、力度之强、措施之精确,收到了强烈震慑作用。朱元璋从登基到驾崩,他“杀尽贪官”运动贯穿始终未减弱,但贪官现象始终未根除,晚年只能发出“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尸未移而人为继踵,治愈重而犯愈多。”哀叹。

  朱元璋当政31年,先后发起6次大规模肃贪,杀掉贪官污吏15万人。

  ●勤政廉政

  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勤政的皇帝之一,他从来不惮给自己增加工作量。从登基到去世,他几乎没有休息过一天。在遗诏中他说:“三十有一年,忧危积心,日勤不怠。”据史书的记载,从洪武十八年(1385)九月十四日至二十一日,八天之内,朱元璋审批阅内外诸司奏札共一千六百六十件,处理国事计三千三百九十一件,平均每天要批阅奏札二百多件,处理国事四百多件。

  朱元璋的节俭,在历代皇帝中也堪称登峰造极。称帝后,在应天修建宫室,只求坚固耐用,不求奇巧华丽,还让人在墙上画了许多历史故事,以提醒自己。朱元璋每天早饭,“只用蔬菜,外加一道豆腐”。他所用的床,并无金龙在上,“与中人之家卧榻无异”。他命工人给他造车子造轿子时,按规定应该用金子的地方,都用铜代替。主管的官员报告说用不了很多黄金,朱元璋却说,他不是吝惜这点黄金,而是提倡节俭,自己应作为典范。朱元璋还在宫中命人开了一片荒来种菜吃。洪武三年(1370)正月的一天,朱元璋拿出一块被单给大臣们传示。大家一看,都是用小片丝绸拼接缝成的百纳单。朱元璋说:“此制衣服所遗,用缉为被,犹胜遗弃也。”

  军事

  ●军事建制

  在军事上,朱元璋废除了管理全国军事的大都督府,将其分为中、左、前、后、右五军都督府,并和兵部互相牵制。兵部有权颁发命令,但是不直接统率军队,都督府掌管军队的管理和训练,但是没有调遣军队的权力。这样,军权便集于皇帝之手。

  ●北伐残元

  明太祖北征是明朝建立后针对北元的八次军事行动。
  明太祖北伐 次数 时间
  明北伐灭元之战 1367年—1369年
  明太祖第一次北伐 1370年
  明太祖第二次北伐 1372年
  明太祖第三次北伐 1380年
  明太祖第四次北伐 1381年
  明太祖第五次北伐 1387年
  明太祖第六次北伐 1387年—1388年
  明太祖第七次北伐 1390年
  明太祖第八次北伐 1396年 

  经济

  ●与民休息

  明朝伊始,朱元璋实行了发展生产,与民休息的政策。1368年,外地州县官进京,朱元璋对他们说:“天下初定,老百姓财力困乏,像刚会飞的鸟,不可拔它的羽毛;如同新栽的树,不可动摇它的根,重要的是休养生息”。

  朱元璋还鼓励开垦荒地,1370年并下令:北方郡县荒芜田地,不限亩数,全部免三年租税。他还采取强制手段,把人多地少地区的农民迁往地广人稀的地区;对于垦荒者,由政府供给耕牛、农具和种子;并规定免税三年,所垦之地归垦荒者所有;还规定,农民有田五至十亩的,必须栽种桑、棉、麻各半亩,有田十亩以上者加倍种植。这些措施大大激发了农民垦荒的积极性。

  除了民屯外,明初还有军屯和商屯。军屯由卫所管理,官府提供耕牛和农具。明军士屯守比例是:边地军队三分守城,七分屯田;内地军队二分守城,八分屯田。军粮基本上自给自足。商屯是指商人在边境雇人屯田,就地交粮,省去了贩运费用,获利更丰。商屯的实行,解决了军粮问题,同时也开发了边疆。

  ●轻徭薄赋

  朱元璋深知灾荒给农民造成的痛苦,即位后常常减免受灾和受战争影响的地区的农民的赋税,或给以救济。多次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大型的租税蠲免。[165]  洪武二年是明初第一次大规模地蠲免赋税。之后的三年、四年、九年,也曾在应天、河南、北平、山东、江西、两浙等地陆续蠲免赋税。到洪武二十四年统计时天下田土,已达到3,874,746顷。

  朱元璋还十分爱惜民力,提倡节俭。在朱元璋措施的推动下,农民生产热忱高涨。明初农业发展迅速,元末农村的残破景象得以改观。农业生产的恢复发展,促进明代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朱元璋的休养生息政策巩固了新王朝的统治,稳定了农民生活,促进了生产的发展。

  ●兴修水利

  朱元璋十分重视兴修水利和赈济灾荒。在即位之初就下令,凡是百姓提出有关水利的建议,地方官吏须及时奏报,否则加以处罚。到1395年,全国共开塘堰大约40987处,疏通河流大约4162道。

  ●移民政策

  明初,由于连年战乱,加上疫病流行、河水连连泛滥,中原人口锐减,而山西却未经大战,人口稠密。河南、河北、山东三省人口相加,还不及山西人口的一半。中原大地赤野千里,人迹罕见。为此,朱元障下决心从山西大规模移民整修河堤、恢复盐场、发展生产。

  洪武移民是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历史最久的一次有组织有计划的迁移行动,涉及人数达百万之众。其声势之大,范围之广,旷古绝今。洪武移民不仅合理地分布了人口生存空间,而且移民与当地土著在文化上、心理上、习俗上经过长期的交融交换,地域文明必然会相互照应,为大明帝国成为当时世界最强盛的国家奠定了基础,为汉民族文化发展做出了贡献。

  文化

  ●紧抓教育

  朱元璋从元朝灭亡中看到,除了统治者本身的素质以外,整个社会失于教化也是一个原因。因此,登基后,就采取措施,兴建学校,选拔学官,并坚持把“教育工作”作为衡量地方官政绩的重要指标。为了选拔能听命于皇帝的官吏,明朝政府规定科举考试只许在四书五经范围内命题,考生只能根据指定的观点答卷,不准发挥自己的见解。答卷的文体,必须分成八个部分称为“八股文”。

  洪武九年(1376年)六月,山东日照县知县马亮任职考满,入京觐见皇帝,州里给他下的评语是“无课农兴学之绩而长于督运”。针对这个鉴定,朱元璋的批示是:农桑乃衣食之本,学校是风化之源,这个县令放着分内的事不做却长于督运,这是他的职责吗?结果,那位马县令不但没有晋升反而被“黜降”了。

  有一次退朝后,朱元璋召儒臣谈论治国之道,大家畅所欲言,只有国子学官李思迪和马懿沉默不语。朱元璋极不高兴,把他们给贬了。之后,在下发给国子监的“通报”中说:身为人师,应该“模范其志,竭胸中所有,发世之良能,不隐而训……”李思迪和马懿,出身草野,能与皇帝议论国事,皇帝这么虚心请教,他们竟连一句话都不愿说,对皇帝尚且如此,还能指望他们尽心尽力教学生吗?

  对待“国子学官,朱元璋的标准更高,除了关注国计民生,还要具备参政议政的素质。

  ●兴科举

  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下令设科取士,士人参与科举考试必须通过三场的考试,不过写法或偶或散,无定规。文科考试内容主要局限于四书五经,考试文体通用八股文,虚内容而重形式,因而明代科举制又称八股取士。

  民族

  朱元璋曾禁止蒙古、色目人更易姓氏,限制回族内部通婚,明代回族没有优待身份。但朱元璋“御制至圣百字赞”以及明皇室关于修建清真寺和保护清真寺宗教职业人员的谕旨,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回族的宗教生活。

  外交

  ●朝鲜

  唐朝以来秉持着中华正统观的朝鲜一直都是以“藩国”自居,尊中原王朝为宗主国,但在历代王朝中,朝鲜最为心悦诚服的却是明朝。1372年,朱元璋给高丽王颁发了一道敕书,命令高丽王遵循中国古代的惯例,每三年来朝见中国天子,贡献方物。 1392年,高丽王朝大将李成桂发动政变,建立了李朝。之后,李成桂参考了高丽古名“朝鲜”和李父就仕之地“和宁”,并上书朱元璋要求赐予“国号”,朱元璋认为“朝鲜”是古名,而且“朝日鲜明”出处文雅,因此裁定朝鲜为新国名。朝中关系进入了相对稳定的时期。

  ●日本

  朱元璋登基之初派使臣下国书到日本,一是希望他们来朝贡,二是责令他们解决扰明倭寇问题。结果,国书送达后,日本不仅没来朝贡,反而砍了使者的脑袋。朱元璋知道后恼羞成怒,扬言出兵,要征服日本。但最终并未真正出兵,在留给接班人的丹书铁券中,朱元璋规定日本为“不征之国”。

  ●暹罗

  1377年,朱元璋册封阿瑜陀耶国王为“暹罗国王”,“暹罗”这一名称正式固定下来,称为中文语境下对泰国的称呼(汉字文化圈其他诸国如日本、朝鲜、越南、琉球也采用“暹罗”之称)。有明一代,阿瑜陀耶遣使臣到中国访问112次,中国也派使臣访问阿瑜陀耶19次。

  社会

  ●养老政策

  朱元璋对天下老年人施以尊重,颁布诏书和法令,规定每地要善待老人,并让县官定期送去米面衣物进行慰问。朱元璋怕执行不力,就又叮嘱礼部尚书,要以皇帝的名义再次重申一下这项政策。

  为了让居家养老者有人服侍,洪武六年规定:“民年七十以上者,许令一子侍养,免其差役。”也就是说,为了更好地让70岁以上的老人安度晚年,国家允许老人的一个儿子免于服役。

  对于那些孝敬老人的人,朝廷不但给予精神表扬,还给予物质奖励,赏赐衣物,发放奖金。而且,这些孝子孝女年老时可以享受特殊待遇,当他们年届60岁就可以享受普通老人80岁时才能享受的福利待遇。如果孝亲模范不幸成为孤老,那么他们在家就可以享受到在养济院的同等待遇,当地养济院会每月按标准把钱粮送到他们家中;去世后,政府还会发放三两银子作为丧葬费。

  在朝廷的要求和带动下,形成了尊老养老的风气,赡养老人的要求也渗透到各地家法族规之中。被朱元璋称为“江南第一家”的浦江郑氏的《郑氏规范》是中国传统家法族规的代表作。

  ●社会福利

  朱元璋时代是中国古代社会福利最好的时期。免费养老院(养济院)、免费医院(漏泽园)和免费公墓(养济院)统统出现了。朱元璋还曾经试验过“保障房”政策,命令在南京试点,于郊外修筑公房,并安排无家可归者居住,是世界最早的国家免费福利公房。

  ●抑制商人

  为了贬抑商人,朱元璋规定,农民可以穿绸、纱、绢、布四种衣料。而商人却只能穿绢、布两种料子的衣服。商人考学、当官,都会受到限制。

诗词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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