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景明(1483~1521)字仲默,号白坡,又号大复山人,信阳浉河区人。明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授中书舍人。正德初,宦官刘瑾擅权,何景明谢病归。刘瑾诛,官复原职。官至陕西提学副使。为“前七子”之一,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其诗取法汉唐,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有《大复集》。

墓地

  何景明墓位于信阳市、金牛山管理区白坡飨堂村,现信阳师范学院内,体育馆北50米,新图书馆西100米处的山坳里。墓前原有何大复先生祠(即何家飨堂),大门墙上书有“世科”二字,后堂供奉何氏历代祖宗。祠外道左有神道碑,墓在祠后,墓前设有明代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青石透雕牌坊,横额书"天赐灵原"四字,钦差巡抚、布政使、按察使等显要十人衔名其上。墓前御祭有神道石刻仪仗,计有文吏、武士、狮子、马、猪、羊各一对。祠与飨堂,早年毁于战火。碑与牌坊等在十年浩劫中被列为"四旧",遭到砸毁。墓穴被盗一无所获。

  1978年12月,由盟员夏阳光提议,信阳市政府将其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由于原来的石墓碑已不存在,而资金尚缺,所以只立了一块水泥制成的墓碑,立于墓地,以做标志。修筑圆形墓冢,高2米、周长约15米。但事实上,何景明墓的真正位置已经无法辨认。据风水地形看,也许墓穴在碑前台阶下似乎更对,实乃一片藏风得水之宝地。

诗词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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