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蘋

于以采蘋?南涧之滨。于以采藻?于彼行潦。
于以盛之?维筐及筥。于以湘之?维锜及釜。
于以奠之?宗室牖下。谁其尸之?有齐季女。
  这是一首叙述女子祭祖的诗。《左传·隐公三年》将其与《召南·采蘩》《大雅·行苇》《大雅·泂酌》同视为“昭忠信”之作,而更多的古代学者受“诗教”的影响,根据《礼记·昏义》“古者妇人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于宗宫;祖庙既毁,教于宗室。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成之祭,牲用鱼,芼之以蘋藻,所以成妇顺也”,认为是贵族之女出嫁前去宗庙祭祀祖先的诗。《毛传》云:“古之将嫁女者,必先礼之于宗室,牲用鱼,芼之以蘋藻。”方玉润《诗经原始》云:“女将嫁而教之以告于其先也。”惟明代何楷《诗经世本古义》认为诗中所谓“季女”与《左传·襄公二十八年》中的“季兰”同为一人,均是指周武王元妃邑姜,此诗即是赞美邑姜之作。现代学者大都认为这首诗是描写女奴们为其主人采办祭品以奉祭祀的诗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