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见杜鹃花 / 子规

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
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

  关于此诗的创作时间,主要有两种说法。根据裴斐《李白年谱简编》,此诗作于唐玄宗天宝十四载(755年)春,时李白在宣城郡。

  另一种说法以薛天纬为代表,他认为此诗作于李白流放遇赦归来之后,写这首诗的时候,李白已是迟暮之年。李白被朝廷判流夜郎,遇赦归来后,此时正流落江南,寄人篱下。不久又染了病,晚景凄惨。老来思乡,本是人之常情,何况诗人老迈患病。于是,浓重的乡思就袭上了诗人心头,写下此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