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词大约作于元符二年(1099)重阳节之后数日,当时黄庭坚在戎州(今四川宜宾)贬所,此时处于贬谪中整整四年,心情抑郁。本词同调同韵共有三首,此为第二首。第一首有副题曰:“明日独酌自嘲呈史应之。”之后史应之做了和作,这首词是黄庭坚在宴席间对史应之和作的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