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参于唐玄宗天宝十三载(754年)夏秋之交到北庭,唐肃宗至德二载(757年)春夏之交东归,此诗当作于此期。当时西北边疆一带,战事频繁,岑参怀着到塞外建功立业的志向,两度出塞,久佐戎幕,前后在边疆军队中生活了六年,因而对鞍马风尘的征战生活与冰天雪地的塞外风光有长期的观察与体会。天宝十三载这次是岑参第二次出塞,充任安西北庭节度使封常清的判官(节度使的僚属),而武判官即其前任,诗人在轮台送他归京(唐代都城长安)而写下了此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