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毛诗序》所言,《周颂·思文》是“后稷配天”的乐歌。后稷之所以“克配于天”,在《大雅·生民》序中曾有明:“后稷生于姜嫄,文、武之功起于后稷,故推以配天也。”“后稷配天”的祭祀称为郊,即祭上帝于南郊的祭典。古人祭天(亦即上帝)往往以先王配享,因为人王被视为天子,在配享中便实现了天人之间的沟通,王权乃天授进一步确认,于是原本空泛的祭天便有了巩固政权内容的具体落实,而成为具有重大意义的政治活动。这种天人沟通的努力,在古代尤其是政治相对清明、经济发展顺利的时期,其统一思想、凝聚人心的作用不可低估。
周颂都是西周早期的作品,在这一特定历史时期,对周代先王的颂扬尤为热烈。周武王以“戎车三百两,虎贲三百人”,在牧野伐灭“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尚书·牧誓》)的纣王,建立起西周王朝,救万民于水火。王室为光宗耀祖,百姓为感激解放,这就造成了对新政权、自然也包括对新政权先王们热情讴歌的盛况。《周颂·思文》就是其中的一首颂诗。
或许是基于上述原因,历代众多学者认为《周颂·思文》为周公所作,但也有持不同意见者。不赞成此诗为周公作品的学者认为:孔疏引用《国语》,说“周文公(即周公旦)之为颂曰‘思文’”,其实不确。《国语·周语上》载芮良夫所说的一段话中,原文是:“故颂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烝民,莫匪尔极。’”并未言是周公所作。到了韦昭注中,才成为“言周公思有文德者后稷,其功乃能配于天”。但是韦注本意只是说《周颂·思文》的内容乃反映周公所“思”,并非即指为周公所作,应当不难分辨。看来,是孔疏将《国语》原文与注文误融为一体,牵涉周公,并认定《思文》出自周公之手。这一误认,影响大而深远,以致成为后世诸多学者的共识,虽无伤大雅,总不免让人感到一丝遗憾。说无伤大雅,是因为《周颂·思文》确实也体现了周公的思想。周公辅佐文王、武王、成王三世,于强国、灭商、平乱,功勋卓著,而重农保民又是其一贯坚持的政治原则。可见,就理解《周颂·思文》的意旨而言,确实可以、而且应该联系周公;但是,就此认定周公为作者,终究不可取。要确认周公为《周颂·思文》的作者,还必须有早于或至少与《国语》同时的确凿证据,因为现有的确认不过是基于《国语》的不可靠的误认。《诗经》中凡无确凿充分证据而定为周公所作者,均可作如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