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是作者失意闲居信州(今江西上饶)时所作。辛弃疾21岁时,就在家乡历城(今山东济南)参加了抗金起义。起义失败后,他回到南宋,当过许多地方的长官。他安定民生,训练军队,极力主张收复中原,却遭到排斥打击。后来,他长期不得任用,闲居近二十年。
公元1188年,辛弃疾与陈亮在铅山瓢泉会见,即第二次“鹅湖之会”。此词当作于这次会见又分别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