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妁在聘娶婚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要完成一桩婚姻,必须履行“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礼记·昏义》)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媒妁的穿针引线。“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礼记·昏义》)据《说文解字》:媒,谋也,谋合二姓;妁,酌也,斟酌二姓也。这里“谋合二姓”,就是“合二姓之好”,帮助两姓男女缔结婚姻;“斟酌”,就有权衡利弊、择善而定之意。许慎的解释将“媒”“妁”两相互补,比较全面地揭示了“媒妁”作为专用名词的语源。聘娶婚有三个要素:首先就是媒妁之言,二是父母之命,三是纳币。于是《礼记·曲礼》说“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仪礼·士昏礼注》:“将欲与彼合婚姻,必先媒氏下通其言”,女家“许之,乃后使人纳其采择之礼”。这是当时社会婚姻活动所普遍遵循的准则。通过媒妁的沟通获得父母同意后,才能形成双方的婚约。
以上是《国风·豳风·伐柯》这首诗所产生的社会时代背景。